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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意见全面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浏览:次)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完善会计人才选、育、管、用、留全链条机制,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队伍,塑造会计人才助力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优势。

浙江省出台意见全面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主要目标

到2027年

——会计人才队伍持续“扩容”。新增会计初级职称人员10万人、中级职称人员3万人、高级职称人员3000人、注册会计师1000人、资产评估师300人,会计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

——会计人才队伍持续“提质”。继续教育覆盖人员每年超过45万人,会计人员岗位能力培训每年达到2000人次,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后备人才达到2000人,会计人才层次和类别等结构更趋合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会计人才队伍持续“增效”。会计人才在国家治理和单位管理中的价值日益凸显,全省会计人才公益助企服务每年不少于1万家次,“百团千师助万企”等会计“三服务”品牌成色更足,会计人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绩效不断增强。

具体举措

严格标准“选”   健全会计人才选拔机制

1.规范会计类考试管理

高质量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考试,落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与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互衔接政策,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发挥会计高级职称评审方向标作用

持续完善会计高级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强化评审实绩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体系。加强评审重点环节管理,健全财政部门常态化联审复核机制,切实保障评审公平公正。促进评审结果与会计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3.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

将诚信作为选拔会计人才的基本条件,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支持会计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监督作用,推动行业形成良好风气。

系统全面“育”   健全会计人才培育机制

1.选育会计拔尖人才

择优推荐省内优秀会计人才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拔,不断提高我省入选人员的数量和比例。积极推动省高层次人才计划在会计领域的实施,培养造就一批专业水平省内领先、具有成长为国内一流人才潜力的领军人才。

2.壮大高端会计人才队伍

聚焦培养会计行业中坚力量,常态化开展企业、行政事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行业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重点加大紧缺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培养财会数智化人才,锻造专业化涉外会计人才,培养高端会计咨询人才。

3.加强会计后备人才培养

创新人才发现机制,搭建会计后备人才多元化成长平台。开展会计青年英才培养,不定期组织财会知识大赛,鼓励青年人才参与会计重点课题研究。推动建立“师徒结对”制度,鼓励拔尖、高端会计人才入校入企提供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服务。

4.强化会计中介行业人才培育

探索行业人才开展“产、学、研”一体化试点,推动会计行业协会与院校深度合作。探索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联合院校开展行业人才“订单式”培养试点。鼓励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人才培养学校。加大代理记账行业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5.促进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提升

构建新时代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持续巩固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发挥在会计人员知识更新、能力提升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常态化开展会计人员岗位胜任能力培训,不断提升重点群体的适岗能力。发挥好继续教育基地的载体功能,强化培训资源整合与共享。

精准有效“管”   健全会计人才管理体制

1.完善横向纵向协同机制

构建省市县分工明确、贯通协调的管理格局,强化省级财政部门对省域会计人才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落实市县财政部门管理的主体责任。构建财政部门与组织人事、人力社保、教育、税务等其他部门、会计协(学)会的横向协作机制。

2.深化会计人员数字化管理

依托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善浙江会计之家载体功能,实现会计人员信息横向纵向多维贯通。推进会计人才库建设,搭建会计人才公益服务、社会导师推荐等公共平台。探索建设会计专业在校生社会实践和毕业生就业对接平台。

3.加强会计人员从业监督

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和会计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行为,强化追责问责。持续优化会计评估行业智慧监管应用系统,建立健全常态化、智慧化的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健全会计人员规范从业与人才选拔、评优评先挂钩机制。

4.深化会计管理区域合作

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建立长三角“三省一市”会计管理工作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推动长三角会计人才评价标准趋同,开展长三角高端会计人才联合培养,整合长三角专家资源,探索长三角会计人才资源共享共用新模式,以人才融通促进发展融通。

科学合理“用”   完善会计人才使用机制

1.充分发挥会计人才专长

引导会计人才深度参与单位经营管理全流程,推动会计工作由核算向规划、决策、控制、评价全流程延伸,由财务会计向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绩效管理等多领域拓展,实现会计职能向价值创造跃升,提升会计行业发展能级,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提升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深化会计人才公益服务

充分发挥会计协(学)会作用,打造“百团千师助万企”等公益活动品牌,进一步释放会计人才溢出效应。将参与公益服务的情况作为会计人才推荐选拔、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引导会计人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社会形象。

3.发挥会计人才智囊作用

依托会计学会及会计领军(高层次)人才委员会,整合会计人才资源,打造会计人才智库。发挥会计人才专业特长和分布优势,组织引导会计人才开展课题研究,为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建立行业人才输送机制,积极发挥行业代表人士参政议政作用,定期收集意见和建议。

倾力谋划“留”   健全会计人才留储机制

1.优化会计人员从业环境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单位负责人树立法治意识,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依法履职会计人员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单位会计主体责任监督,发挥会计数字化转型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源头治理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健全会计人员激励机制

向财政部择优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人选,适时开展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活动。对获得省级以上会计类荣誉或称号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会计人才,在参加会计高级职称评审时不受学历和会计工作年限限制。加强会计先进事迹宣传,唱响会计行业主旋律。

3.加大会计人才支持力度

完善省级服务业会计人才目录和认定标准,将会计人才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评选体系,鼓励市县因地制宜制定会计人才支持政策,提升会计人才社会地位和职业吸引力。积极推荐优秀会计人才担任会计学(协)会领导职务。优化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激励机制,完善会计中介行业人才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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