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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日期:2020年08月11日 浏览: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8月7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在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适应实务需要的管理会计人才。



内蒙古自治区: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财务改革十三五规划



1.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统筹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研究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行。深化综合预算编制改革,将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编制,加强项目前期评审论证,将专项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减少代编预算规模。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中期财政规划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相衔接,聚焦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实施滚动调整。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推进力度,有效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不断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全区中期财政规划对自治区本级年度预算编制起约束作用、对盟市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起指导作用,切实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调度管理,健全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科学设定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完善公务卡制度。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完善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管理。

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逐步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逐步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推进专项资金信息、民生政策和财税政策及规章制度等信息公开。

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投资运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供给方式多样化。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对重点支出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需要优先予以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专项,取消小而散且效果不明显的专项。加大部门内部、跨部门重点专项统筹整合力度,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的予以清理归并。

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将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充实项目储备,申报和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入库项目要在前期政策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立,符合立项规则,集中反映部门主要职责,具备可执行性。项目入库要经过评审等严格的审核程序。以项目标准化管理和开展项目评审为支撑,建立健全项目编制的规范化管理体系。

2.全面深化税制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税费制度。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全面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加快推进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理清资源税费关系,适当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积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落实环境保护税法,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落实国家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的要求,适时将我区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积极参与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根据税法授权,研究提出我区个人所得税政策。

积极构建地方税体系。在税制改革总体方案下,培育地方主体税种,逐步提高直接税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在税权范围内,努力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税收调控体系和收入增长机制。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综合治税。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3.全面深化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对等、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内政发〔2018〕1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与盟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内政发〔2018〕46号),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与盟市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化划分改革。

    健全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根据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情况,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带来的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区与盟市支出责任变化,做好地区间财力差异预计分析,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收入划分体制。指导各盟市规范、完善与旗县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范的按税种、按比例分享收入的收入划分体制。

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为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与盟市财政关系,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健全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专项转移支付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和计算方法,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转移支付倾斜力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转移支付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4.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健全完善债务管理机制,自治区政府在国家批准的限额内依法举债,盟市政府在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限额内提出当年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由自治区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债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规范和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研究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和可偿债资产与地方政府债务相匹配机制。落实偿债责任,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分类妥善处置政府债务,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债务风险。建立债务管理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资金,一律纳入预算管理,与新增债务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和程序,编制覆盖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全区合并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备案和公开制度,适时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备案,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推进全区会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会计制度,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发挥会计管理的职责作用。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适应实务需要的管理会计人才。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解读

今年初,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师项目抵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市中,新增了内蒙古,下一步内蒙古财会人员向管理会计,将由自治区政府出面整合各方面优势资源进行联合培养,管理会计师CNMA将助力天津市管理会计人才培养。



内蒙古自治区: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财务改革十三五规划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

内蒙古自治区: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