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师学员抵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体流程
(日期:2020年04月22日 浏览:次)
管理会计师CNMA持证学员,可以在所在省份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抵扣相关学分,目前覆盖的省份(新增北京市和河北省,此前新增海南、云南省、福建省、天津市和四川省)包括:
具体的抵扣流程
第一步:开具抵扣证明
发送邮件到国会邮箱4000630318@mail.nai.edu.cn,邮件标题为继续教育抵扣证明,
邮件内容包括:
1,证书名称(初级、中级或者高级管理会计师)。
2,学员姓名,身份证号,学习账号(多数学员手机号),手机号,证书编号,证书发证时间。
3,电子证明或者邮寄证明(需提供地址)。
注:如果学员已通过考试,但是证书还未邮寄,证书编号和发证时间未知也没有影响。
继续教育证明
第二步:提交到继续教育平台
以浙江省为例,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jxjy.czt.zj.gov.cn/。
按照以下流程抵扣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