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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2020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

(日期:2020年04月03日 浏览:次)

2020年,天津市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财政部有关部署,紧密围绕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打牢基础、提高效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

一、提升会计制度实施质量

(一)营造会计法治体系宣传氛围。

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促进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加强会计法治宣传推广力度。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会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坚持会计法治建设与会计诚信建设相结合,夯实各单位会计法律主体责任和单位负责人作为违法会计行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提升各单位会计工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公众会计法律意识,为会计行业、会计职业、会计人员营造良好的会计法律环境。

(二)围绕重大任务筑牢会计基础。

按照疫情防控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任务安排,统筹调整全市会计管理工作。围绕疫情防控期间财产物资内控管理、捐赠等会计核算需要,做好制度规范、协调与咨询;围绕扶贫支援和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等主要任务,帮助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制度,确保帮扶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涉农会计制度体系的实施指导,高标准提升农业农村经济主体会计工作能力和会计信息质量,为疫情防控战和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奠定坚实的会计工作基础。

(三)深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成效。

对我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持续跟踪走访,做好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捐赠业务等的指导和答疑,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首年对部门决算工作和政府财务报告编报的影响,增强财政会计工作与国库、预算等工作的协调协同,支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落地实施;结合财政部新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等,持续开展政府会计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各区师资力量的培育和指导,提升街道、乡镇等基层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质量;针对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资产、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特定业务事项,开展重点调研,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不留死角,政府会计改革落地见效。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内控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有关通知,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确保捐赠人和受助人的合法权益。对财政部拟出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中国共产党党费会计核算办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等会计政策,做好意见征询和贯彻实施工作。

(四)扎实做好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继续深化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发掘、总结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指导和推进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内控建设和实施,督促其有效运用内部控制基本方法,重点加强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贯彻从严从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过紧日子的管理要求,全面提升财务风险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内控体系,坚决扭转各单位“大手大脚花钱”的思维惯性,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核查内控报告信息质量,总结形成天津市年度内控报告并上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核查机制,充分运用内控报告成果并与审计监督联动,依托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其他专项核查工作等形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核查,扩大核查范围,推动内部控制工作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从全面推广向重点关注转变。

(五)提升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质量。

贯彻宣传财政部修订印发的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分部门、分行业深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培训,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健全与市国资委等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展新修订或新发布准则的实施情况调研,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形成会计专家答疑解惑主流渠道和发布机制,切实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引导单位强化管理会计职能。

充分整合高校、企业、中介机构等领域优势资源,加大管理会计知识体系宣传培训力度,挖掘我市管理会计应用案例,有效展示管理会计在现代经济体系下的重要作用,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会计建设上由被动变主动,由认识到应用,以信息化为依托推动管理会计深入实践,体现管理职能,赢得管理效益。

解读

今年初,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师项目抵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市中,新增了天津市,下一步天津财会人员向管理会计转型,将由市政府出面整合各方面优势资源进行联合培养,管理会计师将助力天津市管理会计人才培养。

二、增强会计人才服务能力

(一)落实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任务。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加强考务政策宣传指导,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考试公共服务;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流程管理,为考生营造公平环境,维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良好社会声誉,畅通会计人才职业资格晋升通道,增强广大考生的自信心和获得感。深入研究会计人才改革方向,遵循会计人员成长规律,坚持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原则,报请市人社局出台我市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在组织会计职称评审时严格落实,最大限度释放改革政策红利,形成会计人才政策高地效应,吸引更多优秀会计人才来津发展。

(二)加快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步伐。

组织对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及使用情况的调研,修订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优化选拔培养结构,突出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职能。指导培养基地做好第五至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集中培训、考核答辩、毕业典礼等工作,继续实施已毕业会计领军人才知识更新计划。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简报、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扩大高端会计人才的社会影响力,打造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品牌。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行业内的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指导市会计学会积极发挥高端会计工作委员会作用并深入参与我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头雁”的引领作用。做好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和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报名推荐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三)推进会计人员诚信体系建设。

探索会计人员职业情况信用评价考核制度。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会计人员和会计后备人员不断提升会计诚信意识。贯彻落实财政部拟出台的《严重违法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推进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地,指导督促会计人员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会计秩序。积极引导社会各方依法依规利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褒扬会计诚信,惩戒会计失信,扩大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的影响力和警示力,使全社会形成崇尚会计诚信、践行会计诚信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印发《2020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并指导各区财政局、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社会机构做好继续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严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关。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政策,鼓励在线教育。指导涉农区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培训,提升农村财会工作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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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2020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