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端会计人才再次吹响集结号!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0/10/20 10:31:34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拟于2021年开展浙江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培养项目力争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高端人才,引领、促进和提升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总体素质,适应经济强省地位以及“三地一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对财务会计工作的要求。

通知要求,学员报名条件包括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或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骨干,以及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近3年无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等行为。

本次培养项目计划招收学员60名左右。培训对象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拔。

根据属地原则,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学员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连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务任命文件等)的复印件,于2020年11月5日前通过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报送到单位所在地市、县(市、区)财政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20年11月12日前通过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完成对本县(市、区)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审核。各市财政局于2020年11月18日前通过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完成对本市申请人申报资格审核。

笔试选拔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笔试命题,考试范围为政治时事、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会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知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面试选拔要求,参加面试总人数按不低于招收学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按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共同组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排名,综合考虑工作能力和业绩、所在单位的规模,适当考虑地区和行业的代表性,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书面确认,同时通知学员本人及所在单位。

浙江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班培养周期为3周年(2021—2024年),每年安排4次集中学习和考察实践,每次5天,3年累计安排集中学习和考察实践时间不少于60天。首次集中学习预计于2021年1月开班。

来源: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之家

解读:

10月20日,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携手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主办的 “2019中国管理会计高峰论坛–中国行.浙江站”公益活动在浙江省杭州市隆重举行。

随后,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的管理会计工作开始加速,管理会计师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案例征集、管理会计工具应用开始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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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2019中国管理会计高峰论坛浙江站在杭州隆重举行
浙江注协:关于举办管理会计相关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延伸阅读: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携手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举办2019年中国管理会计高峰论坛(浙江站)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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