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2020〕10号
各设区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总结、推广管理会计实践经验,推进管理会计应用,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
3.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先进性。案例要能够反映管理会计方面有益的方法和经验,为管理会计实践创新总结经验。
5.借鉴性。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类型
1.单一工具类。包括战略地图、全面预算管理、滚动预算管理、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贴现现金流法、价值链分析、关键业绩指标法、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标杆管理等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
2.综合类。包括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案例、管理会计报告体系构建案例等。
(三)案例结构
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详见附件)。
(四)案例文字格式
1.案例字数要求不限但以精炼为要。
2.案例应为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3.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组织报送地区(或单位)、案例名称、案例类型、案例单位具体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案例作者信息等。
二、报送要求
各地财政局负责本地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每设区市至少报送3个案例,昆山、泰兴、沭阳每县(市)至少报送1个案例。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案例征集组织,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报送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案例应用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将评选优秀案例,优秀案例入选江苏省管理会计案例库,可作为申报评审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业绩成果。
四、工作要求
各地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例征集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会人员参加。各地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征集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管理会计,大力普及管理会计知识,切实推进管理会计应用,努力营造有利于管理会计发展的环境。
联系电话:025-83633208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210024
电子邮箱:jsglkj2020@163.com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5月9日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